为了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工作,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月15日,交通运输部发布通知称,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
通知指出,免收通行费的时间范围从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免收通行费的车辆范围为依法通行收费公路的所有车辆。免收通行费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通知指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具体工作,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实施工作。
免费通行的具体截止时间未有明确规定,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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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李克强总理考察北京西站时强调:要确保交通通畅,提高通行效率,纠正擅自设卡拦截、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确保疫情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和人员运输通畅。 为及时受理和解决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中的相关问题,各地公布了24小时应急运输保障电话。如遇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问题、高速公路违规收费、违规设卡等情况,如遇交通安全问题,高速公路、城市运输等通行受阻,应急运输保障人员被无故隔离或劝返等情况,如果你的车辆有应急物资承运需求却出现故障等等,均可扫描本页葵花码,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上线的交通运输部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全国应急物流保障通讯录获取电话寻求帮助。
(文/木子悳謌)
自然资源部
2020年3月6日
编辑|审核:木子悳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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