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兴化市2021年度宅基地建设用地使用

2021-06-30 08:48 木子悳謌

江苏省兴化市2021年度宅基地建设用地使用

为了解决兴化市2021年度农民宅基地建设用地事宜,2021年6月1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做出苏政地M(2021)9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兴化市2021年度农民宅基地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批复同意,将昌荣镇朝阳新村、陈唐村、存德村,大营镇大营村,戴窑镇锯家村,垛田街道新钱村,合陈镇桂山村、舍陈村,临城街道十里亭社区、新姜村,张郭镇华庄村、联进村、罗磨村,竹泓镇尖沟村等地区11.7436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将临城街道十里亭社区和新姜村0.1636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共批准建设用地11.907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1.7436公顷。

同意补充耕地方案,本次补充占用耕地10.3161公顷、补充占用原地类为耕地的设施农用地0.8995公顷,合计落实补充耕地任务11.2156公顷(含补充水田规模6.296公顷)。

批复要求,要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要按照批准的农民宅基地用途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并督促相关镇(街道)充分保障农用地转用土地上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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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审核:木子悳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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