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罗村社区居民委员会10余公顷土地被征收

2021-06-23 22:30 木子悳謌

为了解决来宾市8万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用电解二氧化锰技改项目配套渣场建设项目农用地,2021年3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桂政土批函〔2021〕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来宾市8万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用电解二氧化锰技改项目配套渣场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批复同意, 将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罗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10.2129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248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其集体建设用地0.0016公顷,共计10.4628公顷土地,作为来宾市8万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用电解二氧化锰技改项目配套渣场项目建设用地。

本次用地原用途其中:10.2129公顷农用地分别为:旱地0.6481公顷、有林地5.3711公顷、其他林地3.9401公顷、农村道路0.2536公顷;0.0016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均为城镇住宅用地;0.2483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均为其他草地。

批复同意,来宾市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批复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0.6481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并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据悉,“七一”前,来宾集中开竣工45个项目,总投资185亿元,2021年计划投资17.6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28项,总投资156.5亿元;竣工投产项目17项,总投资28.5亿元。在主会场集中开竣工项目共11个,各县市区分会场集中开竣工项目有34个。8万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用电解二氧化锰技改项目位于其中。

具体批复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土批函〔2021〕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来宾市8万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用电解二氧化锰技改项目配套渣场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来宾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来宾市8万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用电解二氧化锰技改项目配套渣场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罗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10.2129公顷(旱地0.6481公顷、有林地5.3711公顷、其他林地3.9401公顷、农村道路0.2536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2483公顷(均为其他草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其集体建设用地0.0016公顷(均为城镇住宅用地),共计10.4628公顷土地,作为来宾市8万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用电解二氧化锰技改项目配套渣场项目建设用地,由你市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二、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0.6481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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