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来宾市兴宾区食品生产及仓储项目农用地,2021年3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桂政土批函〔2021〕1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来宾市兴宾区食品生产及仓储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批复同意,将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独女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724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作为来宾市兴宾区食品生产及仓储项目建设用地。0.7247公顷农用地均为旱地。由来宾市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批复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0.7247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
据悉,来宾市兴宾区食品生产及仓储项目将建设成为区域性冷链物流的集散中心,将推动兴宾区安全食品生产行业不断发展壮大,促进兴宾区社会经济发展。
具体批复如下:
来宾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来宾市兴宾区食品生产及仓储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兴宾区良江镇独女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7247公顷(均为旱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作为来宾市兴宾区食品生产及仓储项目建设用地,由你市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二、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0.7247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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