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横县莲塘镇莲塘社区居民委员会0.3649公顷农用地被征收

2021-06-23 21:46 木子悳謌

为了解决横县莲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2021年3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桂政土批函〔2021〕118号《横县莲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批复同意,将南宁市横县莲塘镇莲塘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364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作为横县莲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0.3649公顷农用地均为水田。横县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

批复要求,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据悉, 横县莲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民生建设项目,很受当地欢迎和支持。

具体批复如下:

桂政土批函〔2021〕1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横县莲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南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办理横县莲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手续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横县莲塘镇莲塘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3649公顷(均为水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作为横县莲塘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由横县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

二、要督促横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0.3649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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