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官宣: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2020-08-01 08:45 木子悳謌

紧急官宣: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日前,多家媒体曾报道山东省多地在推行合村并居试点,合并原有村庄、拆除农民住房,建立新型农村社区,让农民集中住进楼房。个别地方为了推进这项工作,对农民采取威逼利诱的方法大规模拆除房屋,引发诸多村民反对,多位高校教授也公开质疑。曾多年致力于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维权事务的知名征地拆迁专家律师暨153-8383-1353法律维权热线值班律师李增亮律师明确指出,个别地方的合村并居违背农民意愿,损害了农民的根本利益。

6月17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山东“合村并居”工作,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李琥介绍说,“目前,农村社区建设还处在探索推进阶段,没有下指标派任务,没有大规模的大拆大建。比如,去年以来全省批复实施增减挂钩项目114个,涉及村庄268个。今年将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

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新闻发布会现场 齐鲁网 图

针对当前存在的计划指标需求不平衡、指标使用要求不够明确、指标有挪用等问题,7月29日,自然资源部联合农业农村部紧急联合下发《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禁止强制农民上楼居住,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

  • 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指标年底实报实销。

《通知》要求,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每年要以县域为单位,提出需要保障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需求,经省级政府审核后报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征求农业农村部意见后,在年度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安排,原则上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年底实报实销。当年保障不足的,下一年度优先保障。

  • 加强用地审批和规划管控,优先利空闲地

《通知》明确,在下达指标范围内,各省级政府可将《土地管理法》规定权限内的农用地转用审批事项,委托县级政府批准。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要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已有村庄规划的,要严格落实。没有村庄规划的,要统筹考虑宅基地规模和布局,与未来规划做好衔接。要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尽量少占耕地。

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农村土地越来越少合理解决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也是重要任务

  • 农村村民住宅落实“一户一宅”,不得强迫农民上楼居住

《通知》强调,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要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对于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采取措施,保障户有所居。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提倡、不鼓励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文/木子悳謌)

特别提示:点击文末附件,下载《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号)全文。

                                                                                                                   编辑|审核:木易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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